根据《浙江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科学选才。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我院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2023年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铁军、王晓燕
副组长:程 逵、王育萍
成 员:支明佳、金传洪、付晨光、何海平、任召辉、程继鹏、魏 晓
申诉受理:王老师,电话:0571-88982978,E-mail:wangyp@zju.edu.cn;
2.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主 任:程 逵
委 员:王育萍、支明佳、金传洪、付晨光、何海平、任召辉、程继鹏、魏 晓
咨询联系:林老师,电话:0571-87952876,E-mail:jyjxb@zju.edu.cn
二、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招生指标
专业名称 | 招生指标 | 备注 |
材料与化工 | 4 | 含先研院1 |
注:1.复试名单公布后,录取计划如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三、复试形式与时间
(一)复试确认及时间安排
复试采用线下形式,期间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报考系统下载打印)进入校区,请相关考生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复试相关准备,如有发热等症状请及时联系告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保持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畅通(请用该手机号注册钉钉并激活),学院将建立复试钉钉群,参加复试的考生请留意接受进群邀请。请于5月23日中午12:00前填写“2023年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回执”(https://www.wjx.cn/vm/OuuYsG9.aspx#)。逾期未填写的默认放弃复试资格。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核:5月29日上午08:00-08:50
2. 复 试:5月29日09:00开始
地点: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具体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请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有论文发表或有其他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提供成果清单和佐证材料(已发表论文首页、已授权专利证书、其他奖励证书)。
(三)复试考核
复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采取科研工作报告的形式,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所从事课题背景的了解,已获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已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申请和授权专利情况,科研技能、科研潜力以及科研分析、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能力。科研工作报告必须采用PPT形式。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背景、研究内容及其学术价值、申请人本人主攻内容和目标、申请人本人为主的工作成果、今后博士阶段的工作计划等。报告时间限20分钟,提问答辩时间约10~15分钟。面试小组将根据申请人面试情况,从课题背景及研究成果(20%)、科研技能及科研潜力(55%)、语言运用与表达(2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是否合格)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复试顺序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一天告知考生
2.每生复试时间为30分钟,间隔5分钟左右,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组秘书保持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配合秘书的工作。
3.请提前准备好复试PPT,学院将在5月27日18:00前组建复试钉钉群,并通过钉钉收取。
4.其中以同等学力(无硕士学历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将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笔试成绩必需达到及格标准60分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成绩),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院将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格健康状况等方面,依据考生复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同分者,以科研技能及科研潜力得分高者优先,如仍同分,以语言运用与表达得分高者优先)
其中: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工程师学院组织完成政审和定向协议签订工作,政审不通过不予录取。所有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学籍归属工程师学院。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