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2级本科生: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新型的本科阶段师生关系,通过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构建“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人格塑造”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根据《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材料学院从2017级开始对本科生全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为本科生搭建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科研平台,提供学业指导、学术引导和职业辅导。
现将2022级本科生确认导师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学院所有具有博导、硕导资格的老师均可担任专业导师。
2. 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的同一级本科生人数不超过2名。竺可桢学院的学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卓越人才班的学生申请导师不占用学院导师名额数。
3.学生在后续科研训练、综合实习、毕业设计等阶段可选择自己专业导师之外的其他老师。
4. 实行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导师,导师根据自己要求选择学生,在适当情况下可增加面谈等环节。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时间:2023年10月27日—11月10日
2. 参考导师个人主页信息(登陆https://person.zju.edu.cn/index/childPages/unit ,选择“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查看导师信息。
3. 填写《材料学院本科生专业导师申请表》(除表格要求的内容外,还可附其他个人相关资料),发给一位心仪导师,不能同时发给多位导师。
4. 导师收到邮件后,一般会给每位同学回复,未被接收的同学,在申请截止前,可再联系其他导师,因此建议尽早联系,以便预留时间。
5. 在个人申请发出2天后,导师未回复邮件的,可联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项老师xiangtt@zju.edu.cn帮助联系。
6. 11月10日前,收到导师接收确认后,请将申请表找导师签字,然后于周一至周五交到紫金港和同苑10幢材2-220教育教学办公室,时间为9:00-11:00,14:00-17:00。同时请务必填写问卷星确认相关信息:https://www.wjx.cn/vm/PAmgGEh.aspx#
7. 经慎重考虑后放弃申请专业导师机会的同学,请于11月10日前,发邮件至xiangtt@zju.edu.cn,邮件主题:学号姓名+放弃申请专业导师。同时也请务必填写问卷星确认相关信息:https://www.wjx.cn/vm/PAmgGEh.aspx#
8. 11月15日:学院公示《2022级专业导师确认结果》
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