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目标任务,继续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学院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3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团支部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团的组织力建设
1.加强各团支部组织规范化建设
各团支部参考《浙江大学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科学合理地设置团的组织架构,确保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全覆盖(含青年教工团员),院级学生组织、社团建立活动团支部,鼓励探索建立功能党支部;完成团支委换届工作,全面推进本科和研究生新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议、团小组会议,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各支部应有纸质版留存,若需补充,电子版见附件1)中,学院将于11月底集中检查。
2.做好基础团务工作
各团支部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组织建设,做好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学社衔接、团费收缴、规范团费使用等工作,特别是新转入的团员团籍信息应及时收归支部。学院将于11月开始逐步进行“智慧团建”系统信息统计。
3.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
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7524),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团员青年的归属感。各团支部要加强文化展示平台的搭建,既要通过支部标识(班徽)、支部之歌(班歌)等文化载体和元素的建立,形成支部的有形文化,也要通过支部学习教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活动的开展,逐步凝练出支部的特色文化。院级团委将按照不超过团支部总数5%的比例,择优推荐团支部(本科生团支部或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请有意愿申报的团支部于11月20日17:00前上交《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2)和信息汇总表(附件3)。附件2纸质版请交至和同苑10幢材2-220室包晨琛老师处(一式一份),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至zjumse_tw@163.com(邮件请注明主题:XX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
4.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专用经费使用
各团支部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92247),规范团支部经费使用,确保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团支部开展活动后请填写《材料学院团委团支部活动经费登记表》(附件4),到学院团委申请经费报销。
5.做好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通过规范开展评星定级,持续整顿后进支部,不断提高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
(二)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6.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各支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团中央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动员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开展团日活动,将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交流研讨、开展实践体验、激发建功立业等重点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推动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各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总结(附件5)请于12月10日前发送到zjumse_tw@163.com。
7.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
各团支部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微团课、读书会、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系统后台将根据首次登陆填写的信息,统一采集各级团组织的参与学习人数与学习次数,作为2023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参考。
(三)强化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是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平台,学院将精心组织,完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机制,科学设计教学安排,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实践导向,引导团员青年深入社会基层学习锻炼。(具体通知另发)
10-11月定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月”,在11月底前学院团委将召开团学干部纪律培训大会(另行通知),加强学生干部作风教育;同时,材料学院学生会、各类学生组织需至少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对照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附件6)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塑造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
三、活动要求
1.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组织动员。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和本支部特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
2.充分发动,活跃青年。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支部的积极性。
3.及时总结凝练,加强宣传推广。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四、成果总结
本次“基层团组织建设月”“团学干部队伍建设月”活动中的工作成效,将作为年度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团支部要及时对活动开展的情况及典型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报道和总结,有条件的可集中进行交流和展示。
各团支部于12月18日下午17:00前上交“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总结材料(附件7)纸质版至和同苑10幢材2-220室包晨琛老师处,同时将其电子版及优选的3-5张活动照片(附活动说明)发送至zjumse_t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支部名称+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总结”。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材料学院团委。
联系人:李 由 88982933
包晨琛 87952325
附件2.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附件6.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pdf
附件7.浙江大学2023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总结表.doc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