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9、2020、2021、2022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最终审核,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学生资助对象复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联系公示受理人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1日
公示受理人:包晨琛
联系电话:0571-87952325
公示受理邮箱:msebaocc@zju.edu.cn
发布者:包晨琛审核:李由终审:王育萍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次数:36
材料学院2019、2020、2021、2022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最终审核,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学生资助对象复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联系公示受理人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1日
公示受理人:包晨琛
联系电话:0571-87952325
公示受理邮箱:msebaocc@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