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预审,拟发展下列46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半导体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王世昌 |
半导体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汪金戈、陈鹏阳 |
材物研究所第一党支部 | 余程航、石星月 |
高温合金所党支部 | 周鼎鑫、张方飞园、郝炜倩 |
金属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林明泽 |
金属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郭鹏飞 |
金属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陈泽远 |
金属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杨瑞豪、罗逸豪 |
金属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 杨安、郝昆 |
金属所研究生第六党支部 | 朱浩天、陈永鹏、徐林琪 |
无机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宋潇敏、陈向丹 |
复材所研究生党支部 | 王雨辰、童惠敏 |
本科生第一支党部 | 林竑列、李越、王艺洁、王霞、沈致远、王煜田、程卜凡、吴昀珍、陈省宇、劳航涛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陈家豪、林千斌、李瑞祥、李志朋、陈子墨、何开越、梁缘、王浩东、肖毅、秦虞涛、戚宸敏、李谦、金煜茗 |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请于2024年6月17日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18室,电话:87952082,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58);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