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我校事业性质人员合同期满续聘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研究所(中心)业务能力考核及述职测评,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审议;同意翟子颀老师合同期满续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止。
公示受理部门:材料学院人事科(紫金港和同苑219室)
联系电话:87951400
E-mail:niml@zju.edu.cn
序号 | 职工号 | 姓名 | 续聘建议 | 申请无固定期限理由 |
1 | 0023766 | 翟子颀 | 2024.9.1-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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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