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预审,拟对下列预备党员进行转正,现公示如下:
半导体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周丹华 |
半导体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徐 利 |
半导体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罗希良、白海月、宋凯宇 |
半导体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郑思楠 |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干 恬 |
无机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金冰欣 |
无机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袁玉文、晏慧雯、聂小影 |
无机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董乾斌、梁珈源、范钰麟、刘佳慧、樊方拾 |
材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魏玉璐、孟 志 |
材物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马美亮 |
金属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吴宇轩 |
金属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景羿翔 |
金属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戴子翔 |
金属所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 钟 飨 |
复材所研究生党支部 | 李云龙、闫 蕾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赵 讯、邬凌峰、彭家伟、鲍羽涵、虞东浩、李夏君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何佳翔、张雨婷、林梓墨、许圣然、姚旭刚 |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请于2024年12月17日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18室,电话:87952082,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58);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