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誉】关于做好浙江大学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增补通知

发布者:李由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4-12-20浏览次数:76

各研究所(中心)、各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奖誉】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ygb.zju.edu.cn/2024/1101/c31582a2983016/page.htm)要求,部分专项奖学金名额有所增加,现将浙江大学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增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

本次增补评定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为日出集团向阳二等奖学金,金额5000,面向硕士,学院共有6个名额,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评选标准如下(二等奖参评学年满足1项评选标准):

(1)荣获创新创业标兵荣誉称号;

 (2)荣获对外交流标兵荣誉称号;

(3)荣获文体活动标兵荣誉称号;

(4)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模块前40%;

(5)体美劳素养模块前40%。

3、参评人需为材料学院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需特别注意的是:由于之前其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院设奖学金等)已评比完成,此轮如新增重复获奖同学(如已获得奖学金但是低于5000),获奖荣誉可以兼得,但奖金不兼得(取金额最高的进行发放)

二、评选流程

1. 材料学院各研究所有1个所内推荐名额,由学生向所里提出申请,研究所推荐另如有确实优秀但名额限制无法所内推荐的可自荐)

2. 请所有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和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2),并同时填写“院系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各类表格请务必如实填写

3.2024年12月24日前,请各研究所汇总推荐学生的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电子表打包发msebaocc@zju.edu.cn,纸质版交和同苑10幢114,学院将对增补参评学生进行统一选拔,择优推荐。

    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x

    附件2: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附件3:院系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有更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