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奖评优18号】材料学院关于补充申报2023-2024学年院设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翟子颀审核:李由终审:王育萍发布时间:2024-12-21浏览次数:12

材料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材料学院院设奖学金评选政策,为了鼓励更多优秀材料学子奋发向上,学院设立多项院设奖(助)学金,力求让更多同学获得荣誉和奖励。经设奖校友确认,87硅酸盐奖学金、材料99奖学金、77铸造助学金三项院设奖(助)学金面向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补充申报。


一、(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

序号
奖(助)学金名称金额/人
评选要求名额
备注
187硅酸盐奖学金3000元大二1人,详细条件参考附件1
1不可兼得
2材料99奖学金2000元
大二-大四的全日制本科生,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生优先,具体可见附件15不可兼得
377铸造助学金5000元大二经困生,具体可见附件11不与外设助学金兼得


二、奖学金申请

    每一个人院设奖(助)学金各可申请2项,经学院评定每人至多获一项。申请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各类奖/助学金的设奖评审要求(附件1),结合自己的专业学年排名和科研情况进行申请。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参照院网公示和ETA系统中个人荣誉获得情况,准确填写奖学金申请信息登记表。


   其他注意事项:

1.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在12月22日(周日)24:00前完成问卷:https://www.wjx.cn/vm/P5XnbXt.aspx  请谨慎填写、谨慎提交。


  2.(助)学金获得者预评名单公示后(公示期为2天),获评同学填写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aiziqi@zju.edu.cn,纸质表交到和同苑10幢材2-114办公室翟子颀老师处。表格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附件1:浙江大学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补充申报院设奖(助)学金评选要求.doc

附件2:浙江大学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XX奖(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