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相关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及学校、学院工作实际,现就2025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各院系实施细则执行。
2. 参评对象: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须在毕业当年参评且至多有一次参评机会。”
本次2025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可参评对象为:预计将于2025年度(2025.1.1-2025.12.31)毕业(即实际将于2025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已延期至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若参评者实际未于2025年度毕业,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0%(见附件1名额分配)。
4. 评选条件:
(1)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且 能顺利毕业。
(2)历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
(3)在读期间学业表现优秀,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实践)创新成果。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此处所指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年9月以前,则为《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和《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年9月以后,则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不包含院设奖)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去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
2. 参评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生不可参评。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见附件1名额分配)。
4.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不包含院设奖);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流程
1. 学生向各所德育导师提出申请,同时务必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grs.zju.edu.cn/allogene/page/home.htm)中同步进行网上申报(申请截止时间:2月14日),填写《浙江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此表格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请各研究所(中心)根据附件1中的名额分配情况进行评选,2月17日12:00前各研究所确定评奖名单,并以所为单位将附件2和附件3发至msebaocc@zju.edu.cn。
2. 学院汇总各所申请名单后,省级优秀研究生将通过答辩形式确定初评结果,请相关同学提前做好准备。省优和校优结果公示后,学院将公示并在系统上审核申请结果,2月24日前以系所为单位将所有获奖同学已签字完备的申请材料(系统导出的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张A4纸,双面打印,压缩到两面,如有三面以上的请注意排版)汇总交至和同苑10幢114办公室。
注意事项:
1.填写规范
1) 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 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控制在一张A4纸、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盖章。
4) 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省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年--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学校通知详见:https://ygb.zju.edu.cn/2025/0125/c31582a3013512/page.htm
2. 我院符合学校评选条件的人数远多于学校分配名额,我院可能会提高评选要求,具体以各所要求为准。
3. 为考虑所室兼顾的同时保证评奖结果最优,各研究所省优分配名额以学制为2024年到期且实际暂未延期同学人数为基数计算,算出值有小数点部分全部舍去划入竞争名额。有竞评名额的,请各研究所择优推荐优秀同学参与全院竞评,要杜绝在计划内推荐名额中出现推良不推优的现象。
4. 校级优秀研究生评选均在研究所内进行,如学生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竞争名额),请提前准备好答辩所需要的PPT及相关材料,学院预计将于2月19日前后进行答辩。
附件1:【材料学院】2025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各研究所名额划分.xlsx
附件2:【材料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3:【材料学院】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