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预备党员转正公示(一)

发布者:翟子颀审核:李由终审:王海萍发布时间:2025-03-14浏览次数:16

       根据我校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预审,拟对下列预备党员进行转正,现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学号

党支部

入党日期

培训结业时间

杨雨菲

汉族

大学

22426070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2023/10/12

2024/6

杨航

汉族

大学

12426063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2023/11/19

2024/11

余风

汉族

大学

22426144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2023/10/13

2024/12

程俊杰

汉族

大学

12426077

无机所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2023/11/23

2024/4

李佳荣

汉族

大学

12426072

电镜中心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2023/11/27

2024/3

孙永斌

汉族

大学

22426086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2023/11/30

2024/5

李骏城

汉族

大学

22426071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2023/12/25

2024/12

周富毅

汉族

研究生

12426074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2023/12/10

2024/11

任宇珂

汉族

大学

22426062

金属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2023/12/11

2024/6

李倩

汉族

大学

12426043

金属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2023/11/22

2024/11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314-320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218室,电话:87952082,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58);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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