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发展党员公示(一)

发布者:翟子颀审核:李由终审:王海萍发布时间:2025-06-12浏览次数:10

       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提名和预审,拟发展下列31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材物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韩 丹李慕澄

高温合金所研究生党支部

刘 森

复材所研究生党支部

夏群栋、王贝宁

金属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王来滨

无机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王的佳

无机所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赵庆龙

无机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郑森哲

电镜中心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沈琪鑫

半导体所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冯海龙、殷凡祎

本科生第一支党部

郑景涵、徐少君、张铎严、马伊欣、罗悠悠、郑岚曦、程一珏、周 旸、郑鉴峰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吴学让、陈奕州、雷金行、包家惠、谢知特、金陇乙、金昊哲、陈 涛、余 聪、吴钧文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612-618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材料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反映问题受理部门:材料学院党委(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218室,电话:87952082,电子邮件:whp19572@zju.edu.cn,邮编310058);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k@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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