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直属各单位:
暑期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频发,实验室安全风险显著增加。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情况,现将2025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和现场处置方案。
二、深化安全教育培训
1.所有实验人员(含学生、访客)须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完成准入培训与考核,未达标者严禁进入实验室。
2.涉及危化品、高温高压等高风险实验的,需定期开展专项应急演练,熟练掌握灭火器、应急喷淋等操作。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1.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排查危化品、病原微生物、气瓶、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和水电等方面。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充分利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对隐患实行登记、报告、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
3.如存在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整改完成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方能恢复实验
四、规范实验室开放管理
1.暑期需开放的实验室,须于7月5日前登录“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并在“特殊时段开放申请”中进行实验室使用备案。
2.假期开展实验要严格遵守《浙江大学特殊时间段开展实验研究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危险性实验时(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必须有2人在场值守;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并有事先审批制度
五、重点危险源全周期管控
1.危化品执行“随用随购”原则,不得过量存放,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危化品,也不得给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危化品;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符合“五双”制度,技防措施符合管制要求;易制爆化学品存量合规、双人双锁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规范,上锁保管;所有管制类化学品使用台账清晰。
2.气瓶须有效固定、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气瓶不得混放;烘箱、马弗炉等加热设备不准烘烤易燃易爆试剂及易燃物品,周边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瓶等。
3.实验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并及时送处;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实验废弃物暂存区应有警示标志并有防遗洒、防渗漏设施或措施。
六、健全应急响应与值班机制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实验值守制度,落实暑期实验室值班人员,确保实验室在暑期期间能够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