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认定审核,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材料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xlsx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李由,88982933,liyou@zju.edu.cn
2025年10月8日
发布者:李由审核:李由终审:王育萍发布时间:2025-10-13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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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认定审核,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材料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xlsx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学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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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