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13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翟子颀审核:李由终审:王育萍发布时间:2025-10-17浏览次数:10

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开展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 材料学院名额为11人

 2.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审。

1)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在ETA平台向学院进行申请,申请时填写相应信息。审批通过后可直接导出表格并打印。申请截止10月20日24:00

2学院根据评选要求,推荐参与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名单,公示后,于1029日前ETA台审核通过

需上报材料为每位推荐人的申请审批表(附件2,也可通过ETA平台填写后导出生成,以书面材料一式1送紫金港校区剧场B2楼学生资助服务社。

3)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