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誉】材料学院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由审核:李由终审:王育萍发布时间:2026-01-27浏览次数:12

各研究所、相关研究生:

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6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各院系实施细则执行。

2.参评对象: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须在毕业当年参评且至多有一次参评机会。

本次2026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可参评对象为:预计将于2026年度(2026.1.1-2026.12.31)毕业(即实际将于2026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已延期至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若参评者实际未于2026年度毕业,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3.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0%(见附件1名额分配)

4.评选条件:

1)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且能顺利毕业

2)历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

3)在读期间学业表现优秀,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实践)创新成果。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2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1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此处所指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前,则为《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和《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后,则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去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

2.参评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生不可参评。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3.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见附件1名额分配)

4.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拟申请的研究生需于126-220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优秀毕业生模块,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完成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完成申请后可导出申请表。

填写注意事项:

1)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2)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控制在一张A4纸、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盖章;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3)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开展评选:请各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下拨的校优、省优名额开展评选(见附件1名额分配),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形成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经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后方可最终确定。22512:00前各研究所确定评奖名单,并以所为单位将附件2和附件3发至22426084@zju.edu.cn

 ★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拟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为应届毕业生。

3.整理提交材料:请各所于36日前将所有获奖同学已签字完备的申请材料(系统导出的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张A4纸,双面打印,压缩到两面,如有三面以上的请注意排版)汇总交至和同苑10114办公室。上交前请认真检查材料(签名、盖章等)的完整性,勿遗漏。省优毕业生登记表由省教育厅下发,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我院符合学校评选条件的人数远多于学校分配名额,我院可能会提高评选要求,具体以各所要求为准。

2)为考虑所室兼顾的同时保证评奖结果最优,各研究所省优分配名额以学制为2026年到期且实际暂未延期同学人数为基数计算,算出值有小数点部分全部舍去划入竞争名额。有竞评名额的,请各研究所择优推荐优秀同学参与全院竞评,杜绝在计划内推荐名额中出现推良不推优的现象。

3)校级优秀研究生评选均在研究所内进行,如学生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竞争名额),请提前准备好答辩所需要的PPT及相关材料,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李由老师 88982933


附件1:【材料学院】2026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各研究所名额划分.xlsx

附件2:【材料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3:【材料学院】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