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发展对象,主要条件包括:
1.截至2026年3月31日确认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已满1年;
2.已参加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3.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班,但未取得结业证书的。
二、时间安排
1.学员信息汇总:3月5日—3月8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
因系统网站可能存在信息录入问题,请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摸排参加学员人数并确认学员名单(务必确保该学员已在系统中完成报名,否则报名无效),名单核对无误后请在3月8日17: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上传电子版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

2. 集中教学环节:3月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院系教学环节:3月下旬(以院系具体通知为准)
4. 考核环节:3月下旬(测试形式另行通知)
三、培训形式
根据发展对象培训要求,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网上课程学习、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和研讨学习、以及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四、培训内容
1. 课程主要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党性教育,尤其是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四史”学习教育。
2. 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组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考核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党校统一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其中院系教育培养环节不少于12学时,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各院系可结合实际联合开展教育培训。
各院系根据时间安排做好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工作,认真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课程安排及开展情况、学习讨论记录、培训活动新闻稿等,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录入管理系统。
六、培训要求
1. 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 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教学、现场教学原则上不能请假。
3. 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 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
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附件1: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pdf
附件2:2026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汇总表.xls
未尽事宜,请联系材料学院团委。
联系人:翟子颀老师 0571-8795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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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材2-114室
共青团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