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要求,推荐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自然科学奖申报项目需在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公示。对公布的项目、候选人持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人:刘金芳 联系电话:1398980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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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8月14日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