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
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尚在学制内的博士生、均可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此类学生如没有列入附件的考核名单,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科联系(陈洁老师:87952876,msecj@zju.edu.cn)
二、考核时间:
2021年4月10日前
三、 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核由各研究所或课题组自行组织,工程博士由导师、校外导师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小组至少要由3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考核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答辩秘书做好记录工作。
考核内容包含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
1、课程考试内容:
学术博士:《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
工程博士:《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题》达到60分。
2、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3. 学院最终将根据各课题组或各所的评定结果进行统一评定审核,并对各所末尾的同学进行重点考察。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四、考核后递交的材料(请于4月10日前提交):
1.电子版材料(发送到mse_edu@zju.edu.cn. 邮件主题写 “中期考核+学号姓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数据表》
2.纸质版材料 (递交到曹楼319)
(1)面试记录表
(2)《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同时附个人小结)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等信息录入、上传个人小结à请导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à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再导出签字!!)。
注:1.各考核小组名单的首位请填写“韩高荣”老师。
2.个人小结是对博士阶段的学习及科研情况的总结,不是学期小结。
五、其他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附件: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