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陈洁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1530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

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尚在学制内的博士生、均可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此类学生如没有列入附件的考核名单,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科联系(陈洁老师:87952876msecj@zju.edu.cn

二、考核时间:

2021410日前

三、 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核由各研究所或课题组自行组织,工程博士由导师、校外导师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小组至少要由3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考核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答辩秘书做好记录工作。

考核内容包含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

1、课程考试内容:

学术博士:《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

工程博士:《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题》达到60分。

2、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3. 学院最终将根据各课题组或各所的评定结果进行统一评定审核,并对各所末尾的同学进行重点考察。中期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四、考核后递交的材料(请于410日前提交):

1.电子版材料(发送到mse_edu@zju.edu.cn. 邮件主题写 “中期考核+学号姓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数据表》

2.纸质版材料 (递交到曹楼319

1)面试记录表

2)《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同时附个人小结)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等信息录入、上传个人小结à请导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à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先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再导出签字!!)。

1.各考核小组名单的首位请填写“韩高荣”老师。

2.个人小结是对博士阶段的学习及科研情况的总结,不是学期小结。

五、其他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附件:

需要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xlsx

材料学院博士中期考核---数据表(交电子版).xlsx

博士中期考核面试记录表.doc

     

 

                                               材料学院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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