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由审核:李由终审:王育萍发布时间:2026-06-25浏览次数:19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工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积极性,发挥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校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分管研究生思政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副系主任)担任负责人,考核和评优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二、考核程序

考核采用量化记分方式,总分100分,由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工作记实评价三方面组成,分别占比10%30%60%。具体程序如下:

1.自我评价: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对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的工作职责及具体要求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1)。

2.学生评价:学院(系)组织研究生填写学生评价问卷,对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评价,根据学生满意度确定分数。评价问卷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制定,由学院(系)组织学生填写,填写范围应当覆盖研究生德育导师所指导的所有研究生,学院(系)可查看本单位学生填报数据。

本学年考核采用量化记分方式,总分100分,由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工作记实评价三方面组成,分别占比10%30%60%。其中,学生评价根据学生满意度确定分数。各位同学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链接填写评价问卷,针对过去一学年德育导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打分,打分结果将作为本学年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请各位同学认真行使手中的权力,如实打分。

问卷链接:https://form.zju.edu.cn/#/dform/genericForm/espVgMEb

3.工作记实评价:学院(系)结合德育导师个人总结、工作记实、学生评价等,对德育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德育导师应及时将日常开展的线上、线下师生谈话全部录入德育导师工作系统完成登记,谈话录入记录是本次工作记实评价的重要打分依据。请各位老师尽快完善谈话台账录入,确保谈话数据完整可查。

4.等级确定:学院(系)对工作记实评价得分、研究生德育导师自我评价得分、学生评价得分进行加总,计算综合评分,并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德育导师人数少于5人的院系可评定“优秀”1名)。

5.材料提交:请各德育导师于202673日晚24点前将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发送到liyou@zju.edu.cn

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经学院(系)推荐可参评本学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荣誉称号,填写《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liyou@zju.edu.cn,纸质版交至材2-218处。

三、结果运用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教师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工作津贴。

2.各学院(系)要将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切实健全队伍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激发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对各学院(系)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于学生评价中超25%不满意的德育导师,学院(系)要及时进行谈话,指导改进工作;经谈话仍无改进的,应调离岗位,年度教职工考核记为不合格。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docx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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